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学校广大研究生矢志奋斗、追求卓越、科研报国、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按照学校相关政策现有关于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的工作通知(同时对2023级的办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0月16日17:00前与辅导员杨铭老师联系,到截止时间无异议则自动生效)
一、 调整情况说明
1.人员范围:2023级硕士、2024级硕士
2.升档情况:
对于二等升一等的学生,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学业奖学金待遇由8000元/学年调整为10000元/学年;
对于三等升二等的学生,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发放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
3.降档情况:
一等降二等:自当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学业奖学金待遇由10000元/学年调整为8000元/学年;
二等降三等:自当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500元/月,取消学业奖学金发放。
二、 名额分配
年级 | 类别 | 二升一名额 | 三升二名额 |
2023 | 学硕 | 1 | 1 |
专硕 | 1 | 1 |
2024 | 学硕 | 5 | 6 |
专硕 | 1 | 3 |
三、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按时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已完成硕士一年级规定课程学习的研究生;
7、思想进步,行为表现优秀,无违纪行为;
8、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民主评议良好;
9、积极参加成长服务类活动,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学年 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20小时、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不低于8分(此条面向只要求24级及以下年级);
10、成绩优良(所修所有成绩,含选修,不能有不及格现象),按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序,在不超过各专业、各分组分配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人员资格。
注:所有成绩以研究生院网站显示的成绩为准,不得做任何的更改。
四、 具体调整方法:
第一项 关于2024级硕士的升档评审办法
(一)二、三等助学金升档评审办法
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化学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办法及工作细则》(2024年及以后入学研究生适用)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人提交申请,导师推荐,经学院、专业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确定获得助学金推荐人员名单,公示3天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的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生效。
第二项 关于2023级硕士的升档评审办法
硕士研究生三年级的助学金升档考核,学生自主申报,申报者按照分组以科研积分A排序,在不超过分组推荐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推荐人选。
已在2024年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可再重复利用。
注:按照学校要求,2023级参评硕士生科研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学院规定的接收材料截止日。
第三项 关于降档的办法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经相关部门认定,可停发该生的奖助学金,待处分解除后再恢复发放,停发月数视违纪严重程度确定;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或停发申请,经查证属实和学院审议通过的,对其奖助学金进行降档或停发;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生所在学年的奖助学金;
(4)其他相关行为。
五、 奖助学金动态调整材料提交
申请升档者:
(一)基础材料以前期申报的为准,不需再次提交。毕业年级的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今,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请联系对应兼职辅导员补充材料。
(二)纸质版相应升档申报表(附件6、7,请在表格上注明班级、学号、所属兼职辅导员信息,如不清楚请咨询班长,务必保证所填写信息的准确);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中午12:00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若出现纸质版或电子版仅交其一的情况,以电子版提交时间为准。
纸质版材料提交地点:海映楼407
材料提交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00-11:40,下午13:30-17:10。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duthxpjpy@163.com
在评定其间,若发现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研究生阶段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学校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规定执行。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