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安排及设奖企业相关要求,现启动本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评审工作安排如下:(同时对该评审工作安排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28日上午12:00前联系辅导员老师进行反馈,到截至时间无异议自动生效。)
一、参评对象
1、大连理工大学全日制在校学制内研究生,指在校通过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及MBA、MPA、MEM等研究生)。
2、奖学金协议有明确规定的奖项按奖学金协议指定的年级、专业等范围执行;奖学金协议没有明确规定的奖项优先在毕业年级研究生中评审。
二、参评条件
1、基本条件与优秀研究生的参评条件一致;
2、符合设奖方协议规定的参评要求;
3、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学习层次(硕士、博士)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专项奖学金,已获得过任何一项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再次参评;
4、同一学年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能兼得,已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再次参评;
5、2025级硕博连读生按照硕士三年级参评;
6、在前一阶段基础材料申报阶段,已提交过基础材料且有经过公示的基础材料量化积分。
三、评审办法
各年级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奖励办法》计算参评积分并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年级分配到的专项奖学金金额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获奖人员及奖项。(如有金额相同情况,按照下表先后次序决定获评奖项)。
若出现积分一致无法区分的情况,通过申报材料进行函评,得票多者排名靠前。
四、名额情况
根据学校下发至学院的奖学金金额及名额情况,结合企业相关要求、奖学金具体金额以及各年级人数,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奖项名称 | 金额(元) | 名额 | 申报年级 | 备注 |
“锂”耀明天奖学金 (一等) | 12000 | 1 | 硕士 二年级 | 1.生源地为东三省或与大连市企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务合同的研二、研三学生 2.申请学生应符合学校奖学金评选的相关标准。 3.申请奖学金学生的综合成绩须居所在专业年级总人数的前20%; 4.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全部合格。 5.学习态度端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创新精神。 6.新能源科研创新能力强,或在校(院)级以上的新能源相关技术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新能源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主要工作者优先。 7.积极参与新能源科学研究,在相关刊物发表有关新能源论文,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发表新能源相关学术论文者优先。 8.积极进取,爱国爱家,孝敬父母,遵纪守法,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堪为全校学生楷模。 |
“锂”耀明天奖学金 (二等) | 10000 | 1 | 硕士 三年级 |
锂耀明天助学金 | 6000 | 1 | 完成家困生认证的二、三年级硕士 |
奥首卓越奖学金 | 10000 | 2 | 硕士 二年级 | 1.基本条件参见《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
比亚迪奖学金 | 20000 | 1 | 硕士 三年级 |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考察年度专业排名前30%; 2.社会责任感强,具备合作与奉献精神,在社会公益服务中表现突出; 3.矢志科研攻关,有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在省级以上重要科创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优先。 4.符合大工校发〔2024)24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和大工校发(2024]6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5.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还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在本学科(或本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以前两顺位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3)在国际/国家级重大的学术科研、创新实践等竞赛性活动中取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4)曾在重大科研项目中担任主要完成人。 |
小米奖学金 | 5000 | 1 | 硕士 三年级 | 1、全日制二年级(含)及以上在校硕士研究生; 2、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30%; 3、有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发明专利,或在省级以上重要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研究生须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 6、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
五、评审流程
1.2025年10月28日中午12点前,填写问卷线上申报:https://wj.qq.com/s2/24538050/7c29/
2.2025年10月29日公示评审结果。
3.获评人在2025年10月30日中午12点之前,通过“智慧学工”的“奖学金“模块线上申报(需导师审批),经学院审批后,提交至学生服务中心。
六、其他事项
硕士三年级、博士四年级、直博五年级由于是毕业班,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今,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请同时提交补充材料,按照基础材料提交办法补充个人材料汇总表、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duthxpjpy@163.com
未尽事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