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聚焦学校“学术大师、工程帅才、行业精英、治国栋梁”人才培养目标,贯彻“五位一体”人才培养理念,传承红色基因,建设“薪火·楷模”选育平台,发挥激励和示范作用,引领学生“全面发展、分类卓越、多元成才”,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2026年3月6日修订)等制度要求,现启动化学学院2026年研究生部分奖项申报:
一、基础积分申报
1. 材料申报阶段: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1日
本年度评审工作,将先计算申报研究生各部分量化积分,公示无异议后生成最终量化积分单,之后一系列奖项评定工作(包括优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项奖、硕士助学金升档等)都将以此量化积分单为依据,不再接受更改积分、也不再接受添加申报人。因此,基础材料申报是本年度参评所有奖项的第一步,请有意向参与评奖评优的研究生严格按照要求申报材料。本着公平原则,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原因的申报材料(不在校的同学可委托人代交)。
2. 量化积分审核阶段:2026年9月12日~2026年9月13日
评奖评优审核小组将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勘误。请申报人认真、诚信,若发现有作假舞弊者,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并给予相对应的纪律处分。
3. 公示阶段:2026年9月14日~2025年9月15日
此阶段对审核完成后的量化积分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反馈,公示结束后量化积分有效,申报人以此为依据申报后续奖项。
4. 具体奖项申报阶段:具体以通知为准
本学年的所有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审,会在9月中旬至11月内,发布相对应的申报通知,申报人根据通知提交相对应的申请材料(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资格),评审小组组织评审,根据申报情况、量化积分、名额分配结果等,评定出获评人。
(2026年优秀研究生评选通知在本文下半段)
注意:申报人需完成1~3阶段。另外,研究生三年级、博士四年级、直博五年级的同学由于是毕业班,本年度为最后一次评奖机会,科研积分计入的成果取得时间可放宽至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日,若以上年级同学在基础材料申报结束后、对应奖项申报截止前,此阶段内取得新的科研成果,可补交材料更新科研积分。
基础材料申报
需按照要求完成线上申报和线下纸质材料提交
1. 线上申报
1)填写申报表,【化学学院2026研究生评奖评优基础材料收集表】https://wj.qq.com/s2/27836421/ds7y/,该处填写信息应与后文提到的excel文件一致。
2)证明材料汇总,以下材料请按照顺序及要求逐份整理,打包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评优基础材料”(如“硕二-无机化学-张三-评优基础材料”)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见文末)
①个人材料汇总表,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个人材料汇总表”
②学习成绩证明材料,建立文件夹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单及培养计划,自行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截图,用黄色高亮标出计算学习成绩的课程。或在自助打印机打印成绩单,用黄色记号笔标出计算学习成绩的课程,拍照或扫描。
注:除去课程未出分的情况外,所有研究生必须按照最低学分上报成绩核算分数,不得私自删减课程,上交材料时需上交完整成绩单进行核对。
③科研积分证明材料,建立文件夹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学号-科研积分”,相关材料上用黄色高亮标出本人姓名
a.已发表文章,需要提交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复印件、期刊中科院分区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影响因子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未发表文章,有录用通知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另外需提交录用通知复印件,通过邮件发送的录用通知,必须要有导师的亲笔注明:“此文章已接收”并签字,同时提交论文全文。
注:只提供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本人为第一作者的文章,导师为系统内导师。
b.专利需提供载明公开号/授权号、专利名称、作者信息页复印件。
c.科技奖需提供获奖证书或官方的获奖公示证明。
d.其他科研成果需提供官方的相关鉴定、公开证明等。
④综合素质积分证明材料(23级及以上需要),建立文件夹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综合素质积分”,相关材料上用黄色高亮标出本人姓名
学生工作任职需提供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公示名单。活动参与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主办方公章的活动参与证明或活动参与公示名单。无偿献血者需提供献血证复印件。
2. 纸质材料
将上述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打印,次序按照汇总表中填写次序排列,由班长汇总后统一提交。上交时附上交材料学生名单(含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等信息),班长不在校的可委托班级其他同学办理。
材料提交方式汇总
申报本年度评奖评优需完成以下内容:
1. 完成在线问卷收集表;
2. 将汇总表excel文件及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duthxpjpy@163.com
3. 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班长,班长统一上交至:海映楼407
4. 所有材料(收集表、电子版材料及纸质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20:00,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5. 申报情况以收集表为准,其余材料(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缺少1种或2种的情况下,申报人应在9月12日11:30前),将材料补齐,否则同样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二、 本批次奖项设置
1.校优秀研究生。奖励品学兼优、业绩突出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标兵。学校在当年荣获“校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中择优评选出不超过10名“优秀研究生标兵”。
3.研究生单项奖励(23级及之前入学适用),分为德育专项、智育专项、体育专项、美育专项、劳育专项。奖励在德、智、体、美、劳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
三、 评选条件
各项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
1.在基本学制范围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委培、定向、非全日制);
2.硕博连读博士生(2026级博士)按照转博前所在硕士年级参评,直博生二年级(2025级博士)按照硕士三年级参评;
3.积极参加学院成长服务类活动,参评各项综合奖励的学生需要在本学年参与4次及以上化学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6.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优良,遵守学术道德;
7.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8.因个人违反实验室规定出现安全事故或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者,取消其本年度内参评资格;
9.矢志科研攻关,学习成绩良好,考察学年内必修课程成绩合格(含补考或二考)。课程阶段的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参评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须在80分以上(含80分);
10.课题阶段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评审年度课题工作考核无不合格情况;
11.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班级民主评议达到良好及以上。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对申报人进行精神文明评价,“差”者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12.寝室建设情况良好,寝室卫生平均成绩低于8分或者学年有3次8分以下(不包括8分),取消其本年度内参评资格;
13.2024级研究生评奖学年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18小时,2025级不低于20小时。
14.申报国家奖学金时,除推免生国奖外,需满足当前学业阶段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博士生须在博士阶段取得“优秀研究生”称号才具有参评资格);
15.参评综合奖励,个人素质能力类荣誉量化积分按照核算规则核算后累加,再按照不同奖项对应比例进行折算,
优秀研究生申报
1.硕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硕士生;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二、三、四年级博士生及直博五年级;
2.品学兼优、科研能力突出、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列,课程学习阶段必修课成绩全部通过。高年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注重考察学术成果和研究方向是否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以及切实解决“卡脖子”问题情况。
3.按照《化学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奖励办法》规定计算的量化积分排序择优评选。
校研究生单项奖励(23级及以前入学研究生适用)
1.各类单项奖励评选范围与校优秀研究生评选范围相同。
2.各单项奖励评审条件:
(1)单项奖(德育专项)。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民主评议“优秀”或所在寝室获评“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或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或积极服务广大学生,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等。
(2)单项奖(智育专项)。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特别是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国家级重要科创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3)单项奖(体育专项)。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单项奖(美育专项)。在学校美育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文艺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单项奖(劳育专项)。申请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服务广大同学,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4.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6.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注:校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单项奖励可以兼评,各类单项奖励可以兼评。
四、名额分配
学院共有博士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名额13人,硕士研究生优秀研究生25人。根据《化学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奖励办法》,结合学校下发名额,现对各奖项进行分配结果公示,公示期为即刻起至本次相关奖项报名结束,公示期内无异议则该分配方式自动生效。
奖项 类别 | 优秀 研究生 |
硕三 | 13 |
硕二 | 12 |
23级以上博士生 | 4 |
24、25级博士生 | 9 |
学院共有单项奖励(研究生)名额1人,在2023级及之前入学博士生中选取。
五、 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将对应申请表发送至邮箱:duthxpjpy@163.com
2.提交纸质版申请表格,由各班班长收齐统一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申报提交截止时间:9月11日20:00
纸质版申报表提交地点:海映楼407
注: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涉及奖项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