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寝室安全管理,维护安全、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学院、学校分别于10月12日、10月13日开展了寝室安全秩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使用违禁电器、卫生情况差等问题。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学院3名学生存在存放违禁电器行为,涉及3间寝室。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二、处理决定
1.对上述3名学生予以学院通报批评。
2.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上述3名学生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
3.请以上寝室抓紧对照检查表得分细则进行整改,学院将组成检查组再次对以上寝室检查整改情况。
三、工作要求
学校对宿舍违禁电器实行零容忍政策,违禁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也严禁存放,不得以“未使用”“已拔电”等理由留存。请学院全体学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主动排查安全隐患,保持寝室环境整洁,配合学校、学院开展检查,共同维护安全、文明的住宿环境。
特此通报。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