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 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 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 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4-2025 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名额
评选对象:注册取得大连理工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本科生。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 10000 元。
评选形式:学院公开选拔推荐,推荐名额为4人,学校专家评选验收。
二、评选流程及相关要求
学院根据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条 件评选出特别优秀的学生。评审工作务必严谨规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落实公示制度。
(一)严格审核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资格
1. 国家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条件要求。
2.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须满足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10%(含 10%,不四舍五入)要求。如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不四舍五入),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堪为全校楷模,突出表现需经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学院盖章的详细证明材料,报学校资助育人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推荐报送国家奖学金。
3. 同等条件下,国家奖学金优先在评选年度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候选人中选拔。
4. 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组织打擂评审汇报。答辩方式:要求答辩展示3分钟PPT,非特殊情况下应脱稿,要求能够全面展示个人素质能力,另设提问环节2分钟。
(二)规范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应在10月9日22:00前通过智慧学工奖学金评审系统填写线上申请表,申请表格式和内容应严格符合《2024-2025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 1)和《〈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2025 年版)》(附件 2)规范。申请表候选人基本信息及奖项信息等,应严格按规范填写,奖项名称、获奖时间、颁奖单位应填写全称且与证书一致,申请理由应充分且措辞严谨;辅导员及学院审批评语应能准确描述候选人特点,措辞规范且须避免雷同。
10月10日10:00前,将附件1(如破格推荐,事迹材料请一并提交)纸质版交到海映楼B座407。
三、答辩安排
答辩时间:2025年10月10日(周五)晚上18:00。
答辩地点:海映楼B座402。
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10月9日17:00前微信扫码进入“化学学院24-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群,答辩时间、地点如有调整以及答辩顺序确认会在群里发具体通知。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