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学校、化学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化学学院2025年博士生第二批次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复试考核,进入复试的考生请于5月26日12:00前进入复试QQ群(大工化学2025博士第二批招生群:742217254),进群后备注真实姓名。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加试将于5月29日上午进行,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s://gs.dlut.edu.cn/info/1173/16706.htm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复试考核(含外语加试)的通知。
注:未通过学校外语考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能参加学院的综合考核。
三、博士研究生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准备要求
1、复试时间:2025年5月29日(周四)14:00,考核顺序采用抽签确认,抽签时间后续群内通知
2、复试对象: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考生
3、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须于2025年5月27日12:00前,将《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2)PDF扫描文件发送至syting@dlut.edu.cn。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心理测试
测试时间:2025年5月27日9:00-16:00
测试方式:线上进行
心理测试具体要求见《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心理测评操作说明》(附件3)
注: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3.综合考核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不少于2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a:英文能力测试(3分钟)
b:综合能力PPT汇报(12分钟)
汇报内容为个人简历、前期工作基础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博士预期研究方向及展望等。
c:专家提问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20分)各100分,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三)信息公开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将于复试后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并上网公示。拟录取信息公示期为7天。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招生计划
化学学院2025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16人(含: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1人、科研博士(非专项类)1人、科研博士(化物所金属所联合专项)8人)。
2、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考生综合考核结果和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博连读博士生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一并排序录取,录取原则如下:
固定计划录取原则:
(1)在考核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按导师名额和考生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录取;
(2)同一类型名额中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在考核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成绩顺序确定仅参与递补计划竞争考生的递补录取名单,若后期有招生名额按递补顺序依次递补录取。
竞争计划录取原则:
在考核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按导师限招名额和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和递补录取名单。
五、调剂程序
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若确需更改,则被视为调剂考生,需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队录取。
六、监督
考生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监督联系人:黎老师
监督电话:0411-84706208
邮箱地址:lixm@dlut.edu.cn
七、其他说明
1.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2.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3.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294
邮箱地址:syting@dlut.edu.cn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海映楼405室
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