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知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化学学院2026年春季批次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026-05-14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应符合学校、化学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复试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化学学院2026年春季批次博士生硕博连读资格审查通过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复试考核,进入复试的考生请于51424:00前进入复试QQ群(化学学院2026博士招生群:981970067),进群后备注真实姓名。

三、博士研究生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准备要求

1、复试时间:2026518日(周一)14:00,考核顺序采用抽签确认,抽签时间后续群内通知

2、复试对象:硕博连读考生

3、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须于202651517:00前,将《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2)提交至海映楼40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心理测试

测试时间:20265159:00-11:00

测试方式:线上进行

心理测试具体要求见《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心理测评操作说明》(附件3

注: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3.综合考核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不少于2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a:英文能力测试(3分钟)

b:综合能力PPT汇报(12分钟)

汇报内容为个人简历、前期工作基础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博士预期研究方向及展望等。

c:专家提问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含外语能力考核20分)各100分,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三)信息公开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将于复试后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并上网公示。拟录取信息公示期为7天。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招生计划

化学学院2026年全日制硕博连读普通学术型博士1人、硕博连读科研学术型博士(化物所金属所联合培养专项)4人。

2、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依据考生综合考核结果和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原则如下:

固定计划录取原则:

1)在考核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按导师名额和考生成绩相结合的原则录取;

2)同一类型名额中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竞争计划录取原则:

在考核成绩均合格的情况下,按导师限招名额和考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

五、调剂程序

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若确需更改,则被视为调剂考生,需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队录取。

六、监督

考生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监督联系人:董老师

监督电话:0411-84706963

邮箱地址:dongshuai@dlut.edu.cn

七、其他说明

1.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2.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对假脱产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3.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294

邮箱地址:syting@dlut.edu.cn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海映405


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

2026514


上一条:化学学院优秀学子2026年新加坡学术交流研习营招募通知 下一条:第四届辽宁省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报名通知

关闭